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备土服务采购项目招
2017-12-08  来源:未知

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备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备土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常州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委托,组织进行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备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主体工程起自与常州至宜兴高速公路交叉处的前黄枢纽,终点在无锡南泉接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路线全长43.900公里,其中无锡段22.430公里(含太湖隧道长10.790公里),常州段21.470公里,项目总投资约159.1亿元。按目前工期,路基填筑主要集中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

本次招标项目为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备土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号为CX-CZBT-1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新长铁路以西路基缺方的备土,通过对本地区建设工程土方的收集、运输、存放等途径实施。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备土的土质符合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路基填筑材料土方的质量要求。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共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均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2121日至今(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路基借方土源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的施工,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暂定)或以上级别;

(6)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7)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可用于本项目路基填筑的不少于100万立方土源(2018年前,常州辖区范围)的合法证明、意向供土协议及土质检测报告;若为建设工程弃土(如高层建筑基坑弃土、轨道工程开挖弃土等),土源合法证明中需包含有权处置土源单位同意供土的证明或意向供土协议,若弃土所有权为施工单位,则另需提供拥有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意向供土协议必须涵盖土方预估数量、出土时间、土源位置、土方来源等内容)。已全部用于常宜高速备土的土源不能再次作为本项目的土源;

(8)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且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9)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10)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012121日至今(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路基借方土源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且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3其他要求:

  (1)项目总工具有交通或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本项目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1名且需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如果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业绩不能反映出此项目路基借方土源是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的,则须投标人另行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四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支持。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常州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五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常州市公路管理处八楼        

   电话:0519-85583952                    

   传真:0519-85583961                    

  联系人:朱俊杰                       

  招标代理: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四楼

    电话:0519-88390888

    传真:0519-83380008

  联系人:邹燕衍 

8、其它说明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不作为评标(审)委员会评审依据。投标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否则,亦不予作为评审依据。

  (3)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5日17:00时。

  (4)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若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日  期:二○一七年十二月